MySQL存储过程变量
简介:在本教程中,您将了解存储过程中的变量,如何声明和使用变量。
此外,您还将了解变量的范围。
变量是一个命名的数据对象,其值在存储过程执行期间可以更改。
您通常在存储过程中使用变量来保存即时结果。
这些变量是存储过程的本地变量。
使用变量之前,必须对其进行声明。
声明变量
要在存储过程中声明变量,请使用DECLARE语句,如下所示:
DECLARE variable_name datatype(size) [DEFAULT default_value];
使用以下语法:
首先,在DECLARE关键字之后指定变量的名称。
变量名称必须遵循MySQL表列名称的命名规则。其次,指定变量的数据类型和长度。
变量可以具有任何MySQL数据类型,例如INT,VARCHAR和DATETIME。第三,使用DEFAULT选项为变量分配默认值。
如果在不指定默认值的情况下声明变量,则其值为NULL。
以下示例声明一个名为totalSale的变量,其数据类型为DEC(10,2),默认值为0.0,如下所示:
DECLARE totalSale DEC(10,2) DEFAULT 0.0;
MySQL允许您使用单个DECLARE语句声明共享相同数据类型的两个或多个变量。
下面的示例声明两个整数变量x和y,并将其默认值设置为零。
DECLARE x, y INT DEFAULT 0;
分配变量
声明变量后,即可使用它。
要为变量分配值,请使用SET语句:
SET variable_name = value;
例如:
DECLARE total INT DEFAULT 0; SET total = 10;
赋值后总变量的值为10。
除了SET语句外,您还可以使用SELECT INTO语句将查询结果分配给变量,如以下示例所示:
DECLARE productCount INT DEFAULT 0; SELECT COUNT(*) INTO productCount FROM products;
在此示例中:
首先,声明一个名为productCount的变量并将其值初始化为0。
然后,使用SELECT INTO语句为productCount变量分配从产品表中选择的产品数量。
可变范围
变量具有其自己的范围,该范围定义了变量的生存期。
如果在存储过程中声明变量,则当存储过程的END语句到达时,它将超出范围。
当您在块BEGIN END中声明变量时,如果到达END,它将超出范围。
MySQL允许您声明两个或多个在不同范围内共享相同名称的变量。
因为变量仅在其范围内有效。
但是,在不同的范围内声明具有相同名称的变量不是好的编程习惯。
名称以@符号开头的变量是会话变量。
在会话结束之前,它是可用且可访问的。
放在一起
以下示例说明了如何在存储过程中声明和使用变量:
DELIMITER $$ CREATE PROCEDURE GetTotalOrder() BEGIN DECLARE totalOrder INT DEFAULT 0; SELECT COUNT(*) INTO totalOrder FROM orders; SELECT totalOrder; END$$ DELIMITER ;
这个怎么运作。
首先,声明一个变量totalOrder,其默认值为零。
此变量将保存订单表中的订单数。
DECLARE totalOrder INT DEFAULT 0;
其次,使用SELECT INTO语句为变量totalOrder分配从订单表中选择的订单数量:
SELECT COUNT(*) INTO totalOrder FROM orders;
第三,选择变量totalOrder的值。
SELECT totalOrder;
请注意,您将在后续教程中学习如何实际使用变量。
本教程中的示例仅是一个示例,以便您理解该概念。
该语句调用存储过程GetTotalOrder():
CALL GetTotalOrder();
在本教程中,您学习了如何在存储过程中声明和使用变量。